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7月25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17:30
笔试时间:8月3日上午9:00—11:00
为缓解县城(芦溪镇)学校教师紧缺状况,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根据《芦溪县教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决定公开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学科
1.芦溪中学
从全县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选调初中教师5名,其中初中思品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生物1名。
2.从农村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中选调50人到芦溪镇小学任教,其中语文25名、数学25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二)选调教师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爱岗奉献,遵守职业道德,师德高尚。
2.选调小学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选调初中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需有5年及以上教龄,教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到2019年8月31日)。
4.选调到芦溪中学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教所选调学科评为县级(含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2)任教所选调学科获得优质课比赛(素养大赛)县级(含县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教师不能报名:
(1)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规违纪已立案未办结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3)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6.小学岗位每个学科上埠镇、宣风镇、南坑镇、银河镇的四所中心学校各不能超过8人报考,其余学校各不能超过5人。
7.芦溪中学岗位面向全县所有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选调,并且不限制报考名额。
三、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7月24日前在芦溪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工作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对象需持任教学校签署意见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业绩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任教情况证明,7月25日上午9:00至7月31日下午17:3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8月2日上午9:00—11: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按所报学科,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8月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芦溪县周敦颐实验学校(芦溪中学三部)
(四)加分
选调考试采取加分制,加分不超过12分。
1.评优评先加分不计年限,其余加分项目计算时间均为2016-2017、2017-2018、2018-2019三个学年度。
2.评优评先加分。获县以上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年度美教师称号的按以下标准计分(取等级高的一次计分,不累计记分,高为4分)
省级以上(含省级)计4分;市级计3分;县级计2分
3.业务竞赛加分。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奖、优秀课例、优秀论文、优秀课件、班主任技能大赛、教学能手奖按以下标准计分(教学能手称号奖、教学能手一等奖、教学能手二等奖,分别比照相应层次一、二、三等奖计分;课题研究已结题的主持人比照相应层次一等奖计分,参与教师按参与人数计平均分)。
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市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
县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0.5计分。
参加同一类竞赛获不同层次等级奖的,以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此项高得分为4分。
4.辅导获奖加分。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指导奖按以下标准计分。此项高得分为4分
省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
市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
县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5分。
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考试,集中评分的竞赛(含体育、音乐、美术)方可计学科竞赛奖励分。学科竞赛获奖可以累计计分。但同一个学生参加同一类竞赛获不同层次等级奖的,以高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两名及以上教师辅导同一学生获奖,以排名第一的教师为准。
以上获奖以证件或通报文件为准,所有获奖证书和通报文件须加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
报名时须由本人申报登记获奖得分情况,并同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文件,凡未申报登记获奖得分情况或未提交获奖证书的一律不予审查。
(五)公示终成绩
8月9日前在芦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参加考试人员终成绩及排位。
(六)选调
分学科根据笔试和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选调,选调到芦溪中学教师试用期一年,学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1.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委、县发改委、芦溪中学、芦溪镇等部门组织实施。实行“四公开”:即公开选调条件,公开学科需求,公开考试结果,公开选调教师名单,接受社会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3.报名参加选调人员,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咨询电话:0799—7550732
芦溪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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