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江西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招聘中小学特岗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公告》等有关要求,赣州经开区于2021年5月29-30日对第一批笔试入闱面试人员和调剂入闱人员进行了资格复审,因部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和部分学科考生不符合条件资格复审未通过,对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各学科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将递补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赣州市第五中学(原赣州经开区黄金中学)。
二、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一)考生必须带齐资料按时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教师
(1)《2021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全日制统招学历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如无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或学校提供的如期毕业证明材料)。非全日制统招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登录学信档案——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并打印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提供学籍表复印件(需加盖有关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国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5)招聘岗位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条件、注明层次、学科和教师资格证号”的证明原件(暂未认定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复印件。如参加了教师资格面试暂时无法打印合格证的,则需签订在8月底前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6)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并提供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任教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任教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证件和资料提交原件审查时,需准备复印件1份(A4纸复印),并按1—8的顺序装订。
2.中小学特岗教师
(1)《2021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全日制统招学历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如无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或学校提供的如期毕业证明材料)。非全日制统招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登录学信档案——点击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并打印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提供学籍表复印件(需加盖有关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
(5)招聘岗位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认定条件、注明层次、学科和教师资格证号”的证明原件(暂未认定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复印件。如参加了教师资格面试暂时无法打印合格证的,则需签订在8月底前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6)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并提供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任教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2021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任教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8)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证件和资料提交原件审查时,需准备复印件1份(A4纸复印),并按1—8的顺序装订。
三、其他事项
(一)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在审查时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所产生的空缺岗位将不再递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均是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应承担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接触史和旅居史、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入口处进行“扫码”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资格审查。“赣通码”显示为黄、红码的或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到测温点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存在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和有重点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居住情况的,应在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前报告。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规定戴口罩。等候时,考生需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注:可提前截图当天“赣通码”,或在“支付宝”中申领,或在考点现场扫码)
五、特别声明
1.我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招聘教师面试考试辅导培训班,也无任何“内部备考资料”。
2.如有疑问请咨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7-8375125)。
附件: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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